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是对正在践行的新一轮改革实践的纲领性总结,就未来改革的推进表明了态度,指明了方向。
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要以党的领导为前提。相应地,为适应环境变化,确保改革举措有效实施,要求党内统一思想,提高执行力。意见指出,通过考察干部、鼓励探索、先行先试、完善激励等方式,将改革与党的建设相融合。
具体完善措施涉及所有制、市场经济、要素配置、宏观治理、保障民生、促进开放、强化法制等方面。
经济所有制国企:更多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和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科技、国防、安全等领域。
混改:探索将部分国有股权转化为优先股,强化国有资本收益功能。
自然垄断行业:提高供应质量,适度竞争,包括电力、油气、铁路、烟草等。
非公有制:有针对性地营造高质量发展制度环境。
二、市场经济基础制度
产权:农村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
市场准入:统一负面清单。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三、要素市场化配置
强调土地流转、人口流动、数据流通。直接融资要有进有退、有上有下,间接融资体现差异化。
推进市场化定价、市场化配置,通过放松管制降低成本,积极保护弱势群体(集体诉讼)。
四、宏观治理
将就业优先政策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并列。
中央事权更集中在知识产权、养老保险、生态环境等方面,增加地方事权和税权。
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货币政策从数量型调控为主向价格型调控为主转型。
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自上而下推动科研创新,产业和区域政策。
五、保障民生
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完善社会保障(三个支柱和跨区结算)和社会救助。
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
六、促进开放
重点是一带一路。
扩大进口,促进外资,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发挥大国应有的影响力。
七、强化法制
主要是产权确权、经济运行和监督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