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思考我国该如何对待市场经济秩序建设

引言

经济学思考:我国该如何对待市场经济秩序建设过程中的传统力量?——即如何把握市场经济秩序建设的阶段性?人们不可能割断历史,我们只能在历史的基础上开始市场经济秩序建设,因而在一定时期里不能不借助传统,不仅行政特权可能直接进入市场交易,即所谓权钱交易,而且许多市场交易活动还或多或少地带有封建经济色彩,这就不能不构成对市场秩序建设的根本破坏。

市场经济发育初期

事实上,市场经济发育初期的许多无序状态,绝非是由于发展市场经济的结果,而恰恰相反是市场经济不发展的结果。人们不能否认市场经济秩序发育初期的不成熟性,但人们又不能无休止地承认这种不成熟性。怎样现实地推进市场秩序建设,同时使市场秩序的发育逐渐摆脱历史传统的影响,特别是克服体制转换过程中的“寻租行为”及各种体制性的“价格歧视”,是市场秩序建设极为重要的内容。怎样协调市场行为主体的塑造与市场秩序形成之间的关系,对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具有特殊的意义,也是我们所面临的特殊难题。

价格不可能有序

如果说市场经济秩序主要表现为交易条件即价格秩序,那么,就存在一个交易主体与交易条件相互关系问题。在交易主体即市场行为者的利益独立性缺乏制度保障,特别是缺乏财产制度保障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有公正、有效的价格秩序的。因为,价格不过是交易实现的条件,它的确定取决于交易者的利益要求,取决于交易各方的基于利益的讨价还价。如果交易者在财产权利、责任上界区不清,那么,价格的高低对交易者便谈不上利益影响,这就是所谓市场对企业的软约束;如果交易者普遍由于利益独立性的缺乏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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