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食药监局公布年第5期药品抽验不合格信息。经抽验并核查确认,共有19个品种22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水分、装量差异、二氧化硫残留量、酸不溶性灰分、及等。
亳州三真、豪门等企业检出次品
根据安徽省药品抽验计划,全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
其中,标示为安徽魏武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羊乳,批号;安徽亿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盐巴戟天,批号;沈阳红药安徽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牡丹皮,批号,均不符合规定。
安徽亳州三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姜黄,批号;安徽尚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冬批号,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亳州市豪门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批号,酸不溶性灰分超标。安徽亳州三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茅根,批号;北京本草方源(亳州)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蔓荆子,批号;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酸三棱,批号,皆判定不合格。
少数药品经营企业“上榜”
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医院连锁店销售的,标示为安庆华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野菊花,批号;铜陵市康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宣城市神农国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当归,批号,均不符合规定。
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医院连锁店销售的,标示为江苏晟海祥药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茯苓,批号;池州市金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安庆华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苓,批号;淮北市烈山区百草堂大药房销售的,标示为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耳聋左慈丸(浓缩丸),批号,都为水分超标。
安徽省肥西县医药公司经营的,标示为云南楚雄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儿麻甘颗粒,批号,装量差异不符合规定。铜陵市康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宣城市神农国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茯苓片,批号,其不符合规定。
医院药房查出不合格药品
医院使用的,标示为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银耳孢糖胶囊,批号,其水分超标。该医院使用的,标示为长春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参雄温阳胶囊,批号,医院使用的,标示为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血栓心脉宁胶囊,批号,均装量差异不符合规定。歙县徽城镇卫生院、医院、医院使用的,标示为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辅酶A,批号、、,不符合规定。
对上述抽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