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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们见过国内富豪通过家族信托持股港股或者美股的企业,对于A股还没有相关案例。
前阵子,盛美股份在海外(美国)搭了个家族信托,然后通过一系列架构持有境内公司,并成功在科创板上市
这对于国内家族信托市场和企业主来说,终归是一个好消息。
以下是信托持股的监管态度与变化
1.股份公司担心实际股东超过人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第三条规定,信托持股以至实际股东超过人的,应当将间接持股转为直接持股。
2.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年12月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得以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
3.从禁止到逐渐放开
年9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第十五条规定,信托计划等三类股东比照合伙企业进行披露,态度开始放开;
监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