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疆商务之窗)
伊犁州商务局,各地、州、市商务局:
为了做好新形势下二手车流通行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二手车流通企业备案和经营行为,促进二手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年第2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字〔〕70号)以及自治区商务厅、公安厅、工商局、国税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自治区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的意见》(新商贸行管〔〕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规范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做好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编制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是现阶段加强行业管理的有效手段,也是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迫切要求。各地商务局要高度重视,会同当地工商、公安、国税等部门,于年12月底前完成《—年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编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抄报自治区商务厅。各地要依据当地机动车保有量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合理确定二手车流通企业数量、业态和规模,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资源,完善服务功能。二、完善二手车流通企业备案制度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流通企业,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半年内,且达到二手车流通企业备案条件(以下简称备案条件,见附件1)后,向所在地州市商务局提出备案申请。二手车交易市场应通过新疆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北京哪个医院能治好白癜风北京看白癜风疗效最好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