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周里(年1月2日——1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地方市场监管局发布了许多跟企业和消费者息息相关的政策。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四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涉及北京、天津、江苏、湖南等地,违法案例包括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涉嫌哄抬价格以及广告违法等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核查处置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核查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年1月29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