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珠海市文化市场典型案例

  根据珠海市文化市场发展现状,结合文化市场案件查处的重点及社会影响,现发布珠海市文化市场年度典型案例。

  一、珠海市某云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案(新闻出版类)

  年2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淘宝网上的“某云教育书店”网店进行远程勘验检查,发现当事人通过“某云教育书店”淘宝网店发行中小学教科书,经查当事人无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至案发共销售本,违法所得.74元的违法事实。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的行为,违反《出版管理条例》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4元的行政处罚。

  中小学教材事关国家文化安全,是文化市场监管的重中之重,无证发行中小学教材的行为在互联网上比较常见,我局执法人员充分利用网络监测技术,通过巡查发现线索并及时查处本案,对文化市场秩序的净化起到很好作用。

  二、珠海某卡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宣扬淫秽、暴力、危害社会公德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案(意识形态类)

  年4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某卡漫画”   此案属于意识形态领域渲染色情、暴力等危害社会公德有违公序良俗的内容,通过对案件的及时查处,对规范和净化互联网文化意识形态秩序具有很好的教育意义。

  三、上海市某协会组织艺术考级活动未按规定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级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情况进行备案案(社会艺术考级类)

  年5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珠海市某兰音乐教育有限公司的   经查该公司组织的架子鼓考级行为是在取得上海市某协会委托授权下开展的,执法人员登陆文化和旅游部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未查询到与此次考级活动相关的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级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备案信息。

  上海市某协会的行为,违反《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给予当事人警告并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是我局办理的首宗社会艺术考级类案件,由于当事人在上海,而违规行为发生地在珠海,我局执法人员克服重重困难,使案件顺利办结,很好促进了艺术考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珠海市香洲区某欧食品经营部(邱某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旅游市场类)

  依据群众举报线索,年6月21日,我局对珠海市香洲区某欧食品经营部无证从事旅行社业务并引发旅游购物投诉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当事人作为从事食品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未取得旅游社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开展旅行社业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案,当事人专门将目标瞄准老年群体,以低价游为诱饵,通过   五、珠海某音大师餐饮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案(著作权类)

  年10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影咖存在未经授权放映他人影视作品,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警告,罚款贰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影咖经营新业态在我市有较大的发展,部分经营者在未取得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向公众传播作品,不仅损害了著利人的合法利益,同时也损害了社会公共秩序。此案的查处,对我市小影咖健康有序发展起到警示作用。

  六、珠海某蛙体育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案(高危险性体育类)

  年10月20日,我局立案查处了珠海某蛙体育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一案。当事人曾因未经许可擅自开设游泳池被我局责令限期改正。我局执法人员复查时发现其逾期仍然继续从事游泳池业务活动。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行为,违反《全民健身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首先,本案当事人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没有进行审批,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隐患;其次,该游泳馆位于我市文物保护区域内,属禁止开设经营性场所的特别保护区;三是,我局对当事人先有责令改正的行政行为,在当事人逾期未改正的情况下,再对其进行处罚,对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行业经营秩序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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